可採計英檢成績包括全民英檢、多益、托福、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、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,及雅思國際英語測驗等,且都要包括聽、說、讀、寫4項合格有效成績證明,考試院表示,本次擬納入的考試也是以這6項英語檢定為主。
國際交流互動越來越頻繁,立委建議考選部應該將英語檢定列入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中,考選部上周在考試院會報告「英語能力檢定列入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案規畫推動期程」,並且提出相關規畫。
考選部表示,全球化及地球村的潮流下,國際交流互動愈來愈頻繁,政府服務的對象已不僅限於本國民眾,公務人員須有相當的語文能力,才能與國際互動。
根據考選部規畫內容,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國際文教行政、僑務行政類科,以及民航特考飛航管制、航空通信、飛航諮詢及航務管理等4類科,擬於106年開始,於應考資格中新增英語檢定。
此外,公務人員高考二級,擬於一般行政、勞工行政、教育行政、財稅行政、金融保險、經建行政、農業行政及環保行政等8類科中新增國際談判組,並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條件,預定今年底研修考試規則,明年招考。
考選部表示,去年開始外交人員特考三等外交領事人員考試就規定,須於報名前3年內通過英語檢定測驗,英語組英語能力須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EFR)B2級以上,非英語組英語能力須達相當CEFR B1級以上。
資料來源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6939/10201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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